沿河扎帝猫超市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全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627MAEJ758379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团结街道乌江丽都原中庭一楼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沿烟处﹝2026﹞第018号
2026年04月30日11时10分,沿河县烟草专卖局和平中队行政执法人员周会强(执法证号24060952009)、邹大国(执法证号24060952019)等一行4人,在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团结街道乌江丽都原中庭一楼2号沿河扎帝猫超市有限公司经营场所例行市场检查,向沿河扎帝猫超市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全及看店员工倪雪娇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后,在沿河扎帝猫超市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全及看店员工倪雪娇的陪同下实施检查,经检查,该店办理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许可证号为:520627205769,持证人沿河扎帝猫超市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全),执法人员在其与经营场所相连通的卷烟仓库里的无标识3个纸箱里查获涉嫌违法卷烟贵烟(硬黄精品)32条,贵烟(萃)17条,贵烟(跨越)26条,白沙(硬天天向上细支)2条,以上共计查获4个品牌77条卷烟,经执法人员现场核实,该批卷烟的喷码与沿河扎帝猫超市有限公司的许可证号不一致,部份喷码被刮掉。在检查过程中沿河扎帝猫超市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全及看店员工倪雪娇一直在案发现场,皆对该批卷烟无法提供合法有效证明。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拍照、全程视频录像,先行登记保存等证据收集固定,沿河扎帝猫超市有限公司涉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在检查过程中未对在场人、物品造成任何损害。经请示县局领导批准同意,按照法定程序对上述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现已查明,沿河扎帝猫超市有限公司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证号是:520627205769,有效期:2026-04-09至2027-08-09。经查,沿河扎帝猫超市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全及看店员工倪雪娇笔录陈述,该批卷烟是2026年04月29日,看店员工倪雪娇在其公司经营场所从一个上门推销卷烟的中年男人那里购买的,共购买了4个品牌的卷烟共77条;在购买前倪雪娇征得法定代表人杨全同意后购买的。购进后,倪雪娇打算以市场价格销售,但皆未售出。因仅有沿河扎帝猫超市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全及员工倪雪娇的笔录陈述,二者未能提供购进该批卷烟的进货小票、手机微信交易记录等有效证明,我局无法查明收购该批卷烟的价格。该批卷烟经我局行政执法人员随机抽样送贵州省烟草质量检测站鉴别鉴定,皆属真品卷烟,鉴别检测报告号:NO:R-ZW5222260500084。参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涉案烟草制品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烟计【2021】93号)、《贵州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涉案烟草物品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计【2024】14号)以及《贵州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2026年上半年卷烟和雪茄烟统一价格目录的通知》(黔烟计【2025】8号)的规定,计算出该批卷烟涉案金额共计:14700.00元。沿河扎帝猫超市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杨全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另查明,扎帝猫超市有限公司无从重、从轻或减轻的情节,不符合首违不罚或轻微不罚的情形。上述事实有物证、勘验笔录、询问笔录、鉴定报告等证据为证。沿河扎帝猫超市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之规定与《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之规定,构成了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
该案件事实已调查清楚,证据确凿,且无从重、从轻或减轻的情节,不符合首违不罚或轻微不罚的情形,建议本案调查终结。 沿河扎帝猫超市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与《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参照《贵州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黔烟法(2023)3号规定“违法进货总额在3500元以上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进货总额 9%以上、10%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14700.00元9.5%罚款1396.50元的行政处罚。 发还先行登记保存的真品卷烟,对于送检损耗的1.2条卷烟,以批发价计算返还还当事人。
1396.50元
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
2026-06-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