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图卢酒庄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叶胜康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50925MACDCYBY7N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周宁县狮城镇桥南街26-1号02店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12
(2025)闽0902行初17号
罚款
周宁县图卢酒庄
周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周市监处罚[2024]43号
违法行为一:当事人在其酒庄内销售的涉案啤酒,其瓶身上印有安海斯-布希公司的注册商标“”(鹰)的浮雕图案,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的规定,当事人侵犯了安海斯-布希公司“”(鹰)注册商标专用权。
违法行为二:当事人购进啤酒时未查验供货者江西斯巴康精酿啤酒有限公司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的规定。
违法行为三:当事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一款“市场主体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无需办理登记的除外”的规定。在我局执法人员介入调查案件之前,当事人已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改正了未办理《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警告|罚款(130000元)|没收非法财物(0元)
130000.00元
周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