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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一家温馨牛奶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邵红丹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581MA7DFQK60X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梅河口市建国路186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梅市监行处罚字〔2023〕61号
梅河口市一家温馨牛奶店涉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大豆油,货值130元,违法所得11元。
梅河口市一家温馨牛奶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大豆油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法程度:较轻,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 2000 元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处 5 万元以上 6.5万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得知产品不合格后立即对已售出的涉案批次产品进行召回,并返厂,及时消除了危害后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依据《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建议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 1.处罚款3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1元。合计:人民币30011元,上缴国库。
30000.00元
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20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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