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小蔡摩托车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蔡泽珠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50901MA2XUJMQ9F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天安世家A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市监处罚〔2025〕142号
2024年12月31日,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将检验报告【No:(2024)宁检机字01366号,样品名称:电动自行车,型号规格:TDT7058Z,生产单位:台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及检验结果通知书(编号:DQ2024002)直接送达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小蔡摩托车经营部。现场未发现除备样外与上述检验报告所述同型号的电动自行车。该经营部对上述检验结果无异议且十五日内未提出复检申请。 2024年1月24日,我局收到《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非稽查业务科室移交案件登记表》及其材料。经核查,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经领导审批于2025年2月10日立案调查。 调查认定的事实: 1、2024年11月22日,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小蔡摩托车经营部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型号规格:TDT7058Z,生产单位:台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抽样(抽样基数:2台,抽样数量:2台,备样1台),经宁德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检测,“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 2、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小蔡摩托车经营部于2024年11月10日向宁德市北上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电动自行车(型号规格:TDT7058Z,生产单位:台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台并放置于其经营场所内待售,购进价格1800元/台,销售价格2000元/台,除去用于抽检(抽样基数:2台,抽样数量:2台,备样1台,抽检按销售价2000元/台买样。)外,一台备样放置于经营部内。 上述货值金额=2000元/台×2台=4000元,违法所得=2000-1800=200元。
罚款(8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00元)
8000.00元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16
2
宁市监处罚〔2024〕88号
当事人于2024年8月28日因客户需求在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小蔡摩托车经营部对产品型号为:TDT777-1Z、车辆编码为:346022400659173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改装,改装的内容为:加长坐垫。当事人目前已将上述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恢复原状。截至2024年10月11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对其它车行电动自行车进行改装。
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