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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焕森花筑般蓝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宪珍注册资本:11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222400MADD2CUQXX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延边州延吉市瑞龙街145号睿龙S4-1号楼1001(民俗园南门)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延市市监处罚〔2025〕182号
经核查,举报人同当事人于2025年6月29日线下就2025年6月28日至7月7日入住酒店相关事宜协商一致,共入住2间大床房,住房金额合计5300元(因举报人于2025年6月29日凌晨入住,故当事人登记入住时间为2025年6月28日,协商后每间大床房平均单价294.44元/间/日)。举报人于2025年6月29日2时3分34秒完成付款,于2025年6月29日2时18分9秒完成入住办理,举报人同行人2025年6月29日2时21分9秒完成入住办理,至此订单达成。2025年6月29日2时37分当事人以员工工作失误,误将住宿价格按照6月份住宿价格预售,且7月份住宿价格比6月份上涨存在价差为由要求举报人补齐价差约3000元(因协商未达成一致故具体金额无法确定)才能继续入住,举报人未接受此提议,因此当事人提出协议终止。当事人为弥补举报人损失,提出以其中一间大床房260.00元、另一间免费的优惠价格收取举报人2025年6月28日至29日2间大床房入住费用(当事人电脑后台联房管理系统中显示平均单价130元/间/日)。当事人于2025年6月29日2时46分17秒为举报人办理取消入住,于2025年6月29日2时46分12秒为举报人同行人办理取消入住。2025年6月29日2时51分37秒当事人退还举报人5040.00元入住费用。因当事人除以优惠价260元收取举报人及其同行人当晚的入住费用,其余费用5040.00元全额退还给举报人,故当事人在此案中无违法所得金额。
2025年8月12日,延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人通过电子邮箱实名举报的关于延边焕森花筑般蓝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的线索,经梳理案件相关材料,符合立案条件。执法人员于2025年8月28日填写《立案审批表》。2025年8月28日,经主管领导批准立案。执法人员于2025年8月29日,前往当事人处进行进一步现场核查。执法人员到场后要求当事人配合制作询问笔录,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2025年11月5日9时51分,为进一步核实案情细节,我局执法人员同举报人通话并对通话内容录音。 经查明,当事人名称:延边焕森花筑般蓝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2400MADD2CUQXX;经营场所:延边州延吉市瑞龙街145号睿龙S4-1号楼1001(民俗园);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酒店管理;健身休闲活动;棋牌室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婚庆礼仪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音像制品出租;图书出租;报纸出租;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采购代理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商务秘书服务;物业管理;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餐饮管理;餐饮器具集中消毒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停车场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专业设计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平面设计;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票务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宿服务;提供电子竞技娱乐的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酒类经营;出版物零售
10000.00元
延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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