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傅建副食品经营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傅建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00113MA6052FD28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大桥三路10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巴南市监处罚〔2023〕391号
2023年3月22日,我局对巴南区傅建副食品经营店进行日常监管检查,在当事人经营现场发现如下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1.广味源广味排骨酱(风味调味酱),生产日期:2020.11.13,保质期:24个月,数量:1瓶。2.炭香豆腐乳,生产日期:2021/07/26,保质期:18个月(未开封),数量:1瓶。3.特辣豆腐乳,生产日期:2021/07/21,保质期:18个月(未开封),数量:2瓶。4.钵钵鸡调味料(半固态复合调味料),生产日期:2022/03/13,保质期:12个月,数量:14袋。5.蒜香小龙虾调料,生产日期:2022/02/12A,保质期12个月,数量:1袋。6.红油豆瓣,生产日期:2021.11.19C,保质期:十二个月,数量:4袋。7.味椒盐(固态调味料),生产日期2021-08-15,保质期:18个月,数量:2瓶。且与其它在保质期内的食品混合摆放在一起,未单独标识。当事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
责令消除影响,罚款
5000.00元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05
2
渝巴南市监处字(2023)389号
根据四川省中安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No:ZARE20230406327的检验报告反馈,2023年4月24日我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在巴南区傅建副食品经营店抽检的干百合(抽样单编号:DBJ25300113685730193)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涉嫌经营二氧化硫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责令消除影响,罚款
5000.00元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