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源县沁河镇天天美理发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宋燕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40431MA0KY61W53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沁河镇城南胜利路37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沁源市监处罚〔2024〕30号
经查,2024年4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化妆品市场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化妆品店货物销售区摆放有49盒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通过现场调查,询问调查当事人承认销售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事实,该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涉嫌构成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之违法事实。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之规定,根据当事人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拟决定对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从减轻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经营的化妆品;
2、罚款2000元整。
2000.00元
沁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