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财记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严洪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606MA4DDHWG8E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樊城区长虹路民发城市印象5幢1层001-2室租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襄阳市监处罚〔2023〕542号
我局2021年7月3日现场检查当事人食品原料贮存区,该区存放1袋未开封“GUYS盖志 拉萨盖志商贸有限公司”肉类切筋调味料,该产品外包装标签标示:品名:肉类切筋调味料(固态调味料);产品标准代号Q/MWL0003S;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351012900455;生产日期见喷码,保质期12个月;净含量5千克;被委托方(生产商):成都漫味龙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委托方为拉萨盖志商贸有限公司。根据涉案批次调味料外包装标签标注保质期12个月(未见生产日期),外包装背面货运标签显示发货时间2020年6月,以及该调料进货票据时间显示2020年6月12日,肉类切筋调味料(1袋)已超过保质期。
2021年6月19日,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曾对当事人下达过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襄市监当罚[2021]112号),对其未按规定标示、存放过期食品或者未及时处理过期食品的行为给予警告,并要求当事人限期改正。7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事人食品原料原料贮存区超过保质期的肉类切筋调味料与其他食品原料、物品仍堆放在一起,未按规定标示存放,也未进行处理。
经查,涉案批次肉类切筋调味料系当事人2020年6月12日从拉萨盖志商贸有限公司购进,共购进3袋(现场检查只有1袋),购进价87元/袋。当事人称使用肉类切筋调味料腌制生肉类食品,发现剩余的1袋肉类切筋调味料过期后未开封使用,放在食品贮存区忘记处理了,现使用淀粉代替。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处罚如下: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肉类切筋调味料一袋(5kg);
3、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上缴国库。
10000.00元
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