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县府河人家农庄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夏超 | 注册资本:50.0万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923MAERQ1PU6Q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孝感市云梦县道桥镇长堤街186号(长堤街与建设路交叉口)(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梦市监处罚〔2026〕85号
经查,2026年1月11日,当事人从云梦县家家乐生活超市购进鲜猪肉48公斤,购进单价5元/公斤,原料采购价格共计240元。案件调查期间,当事人能够完整提供该批次鲜猪肉进货票据,已依法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
2026年1月13日,当事人使用上述鲜猪肉中的26公斤加工制成腊猪肉成品10公斤,单价36元/公斤;2026年1月16日,使用剩余22公斤鲜猪肉加工制成腊肠成品11公斤,单价40元/公斤,上述两类成品合计货值金额800元。2026年6月2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涉案腊猪肉、腊肠已全部制作成菜品售出,现场无涉案食品库存。因当事人未建立并留存对应菜品销售台账及记录,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如下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云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