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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额如勒亿得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乌永嘎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0103MAELBY1P5P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攸攸板镇乌素图嘉园小区西商业门脸房24号、2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呼回市监处罚﹝2026﹞216号
2026年2月,当事人为清理保健食品库存,由主播扎拉格呼使用当事人认证快手账号“DLHMVM额如勒亿得专卖店”开展蒙语直播带货,对外销售“长兴牌灵芝枸杞袋泡茶”。直播过程中,主播对涉案保健食品作出如下宣传表述:“血糖高的买这个喝,想不用打血糖针、不用喝血糖药的买这个喝,觉得没用就别买,血糖偏高者喝,这个没有副作用”。本场直播时长40分钟。直播带货产品为保健食品,注册批准文号:国食健注G20130039,执行标准:Q/GDCX0078S,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2744510200125,生产企业为广东长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当事人能够提供涉案产品生产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保健食品注册证书等完整资质材料。又查明,本案主播扎拉格呼使用的快手账号“DLHMVM额如勒亿得专卖店”粉丝数量19万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本次系无偿协助当事人直播带货,未收取任何佣金,本案无直接广告费用支出。本次涉案直播仅成交1单,销售标价119元,扣除平台服务费后当事人实际到账115元,违法所得数额低。当事人系本案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
根据《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发布的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者广告代言人的义务。下列情形一般构成前款所称的商业广告:(一)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以外有一定影响的自然人,在直播电商活动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或者服务作推荐、证明的;”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进行监管。本案中,当事人通过网络直播对保健食品进行商业宣传,宣传内容包含安全性绝对化断言、变相宣称疾病治疗功能、暗示产品可替代药品等禁止性内容,其属于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本案中主播在推介保健食品过程中使用“这个没有副作用”的宣传用语,对保健食品的安全性作出绝对化断言、保证。该行为符合《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不得包含下列情形:(五)含有“安全”“安全无毒副作用”“毒副作用小”;明示或者暗示成分为“天然”,因而安全性有保证等内容;”规定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八条:“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规定;主播通过话术引导高血糖人群无需注射降糖针、无需服用降糖药物,变相暗示涉案保健食品具有血糖调理、替代药品的治疗功效,属于保健食品广告变相宣传疾病治疗功能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八条:“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规定;直播过程中未显著标注“本品不能代替药物”警示用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八条:“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规定。
5000.00元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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