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峰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辛锋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5MA003UJG7M | 所属地区:北京市 |
| 企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15号(奥林匹克公园1号安检口内1号部分)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朝市监处罚〔2025〕5259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3月30日向举报人销售的举报中三款涉案产品的食品名称:爱比可巧克力味小酥饼干、爱比可黑巧克力味小酥饼干、爱比可玉米椰子酥饼干,生产日期:03/03/25(日/月/年),保质期:一年,规格:200克*22袋/箱,售价:26.9元/箱,原产国:俄罗斯,类别属于进口预包装食品,由当事人向供货商:绥芬河市爱比可食品店(当事人自述供货商名称)采购,当事人无法提供供货商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当事人提供了三款涉案产品进口商:上海喆享食品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了和三款涉案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附页,在当事人提供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附页中显示的生产日期与举报中三款涉案产品的生产日期03/03/25、日期格式(日/月/年)不一致。我局向三款涉案产品进口商上海喆享食品有限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出协助调查函,经协查确认,北京峰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生产日期:03/03/25三款涉案产品爱比可巧克力味小酥饼干、爱比可黑巧克力味小酥饼干、爱比可玉米椰子酥饼干并非由进口商上海喆享食品有限公司进口销售,且进口商上海喆享食品有限公司证实三款涉案产品生产日期印刷字体和位置与其库存中的产品不相符,当事人无法提供供货商营业执照详细信息,且当事人自述从未涂抹和篡改三款涉案产品的生产日期,我局无法判定当事人销售的三款涉案产品存在涂抹和篡改行为。我局认为当事人经营的生产日期:03/03/25三款涉案产品在中文标签标识的境内代理商名称、地址与协查确认的结果不一致,当事人存在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进口预包装食品的行为。当事人作为食品经营者没有履行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义务,且没有对食品标签内容进行审查,当事人涉嫌存在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行为。当事人销售的生产日期:03/03/25三款涉案产品爱比可巧克力味小酥饼干2025年3月30日以26.9元销售1箱,爱比可黑巧克力味小酥饼干2025年3月30日以26.9元销售1箱,爱比可玉米椰子酥饼干以26.9元销售1箱,以上三款涉案产品共计销售3箱共计售价80.7元。综上本案认定当事人违法所得80.7元,本案认定货值金额人民币80.7元,不足人民币一万元。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警告;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0.7元。
5000.00元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