邗江区胡扬农副产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荣成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凯莱花园101-1012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扬邗市监处罚〔2025〕X00026号
经查,《扬州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活禽交易应当在依法设置的场所内进行。未依法设置的交易场所,禁止从事活禽交易。扬州古城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活禽交易。市中心城区其他区域(邗江区瓜洲镇、江都区大桥镇除外)允许在定点活禽交易市场进行活禽交易,定点活禽交易市场具体名单由市人民政府按照方便群众、保障供应、控制总量的原则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内活禽交易禁止区域范围,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当事人的经营场所(扬州市邗江区凯莱花园101-1012)属于扬州市活禽交易限制区域。现查明,我局执法人员2025年8月27日现场检查时,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从事活禽交易。
综上所述,当事人违反了《扬州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依据《扬州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承办人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罚款人民币500元。
500.00元
扬州市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