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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百信粮油调料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存秀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20822MA73K3KFXA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星火乡乡政府对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甘执法证字第号()市监罚〔2025〕29号
经查,2025年1月17日,当事人因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经请示分管领导同意,执法人员对涉案食品采取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于同日对案件线索予以登记并进一步核查,鉴于当事人系初次违法,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涉案货值金额较小,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案发后能主动停止违法行为,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按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包容审慎、过罚相当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通知》文件要求,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灵市监责改〔2024〕130002号),责令当事人于2025年1月24日前改正,并于2025年2月14日,对当事人不予立案,进行批评教育。 2025年7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食品经营区存放有:孜然粉调味料9袋,净含量25克/袋,生产日期:2023年1月1日,保质期:24个月,皮老铺清凉肉皮爽4根,净含量:280克/根,生产日期:2025年1月3日,保质期:请于2025年7月1日前食用,上述食品均超过保质期。经调查,当事人2025年1月至2月购进孜然粉调味料30袋(净含量25克/袋,生产日期:2023年1月1日,保质期:24个月),购进价1.2元/袋,零售价2元/袋;皮老铺清凉肉皮爽30根,(净含量:280克/根,生产日期:2025年1月3日,保质期:2025年7月1日前食用),购进价5元/根,零售价6元/根。截止2025年7月3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在该店经营场所存放的孜然粉调味料9袋,皮老铺清凉肉皮爽4根均超过了保质期,货值金额为42.00元,因当事人未建立《食品销售记录》,无法查明上述涉案食品在超过保质期后的具体销售情况,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无法提供进货票据、产品合格证明等相关凭证,不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当事人上述行为属于拒不改正、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情形,故认定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未查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事实成立。
对灵台县百信粮油调料店进行了: 1.警告; 2.罚款:金额2000元; 3.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孜然粉调味料9袋(净含量25克/袋),皮老铺清凉肉皮爽4根(净含量:280克/根);;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肆项,罚没款合计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2000.00元
灵台县市场监管局
2025-09-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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