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龙里县二吴蔬菜批发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道军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2730MAALX8K542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龙里县谷脚镇王关社区双龙农副产品交易中心蔬菜交易区落地货28-29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龙市监处[2023]151号
当事人于2023年05月21日从贵阳市花溪石板物流园A2区53号王军(电话号码:13511956533)处购进该批次不合格豇豆99斤,单价3.6元/斤,卖价4.5元/斤,进货时索要了供货商王军花溪石板蔬菜批发部0000967进货单据。2023年05月22日从贵阳市修文县扎佐镇A2区48号修文县扎佐镇周正玉蔬菜店(电话号码:13518501584)购进该批次不合格芹菜80斤,进价是2.6元/斤,卖3.5元/斤。当事人在得知该批次豇豆、芹菜不合格后,立即进行召回,但因豇豆、芹菜保质期短,未能将不合格豇豆、芹菜召回。当事人购进的豇豆、芹菜在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时检查已无库存,因检验结果与购进时间相隔较长,当事人已记不清销售给谁了,但目前为止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不合格豇豆、芹菜的相关投诉 。综上,当事人2023年05月21日购进豇豆货值金额为99斤×3.6元/斤=356元,违法所得为99斤×4.5元/斤-99斤×3.6元/斤=89.5元 .2023年05月22日购进芹菜货值金额为80斤×2.6元/斤=208元,违法所得为80斤×3.5元/斤-80斤×2.6元/斤=72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处置1份,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黔市监食检函【2019】49号文件1份,证明 涉嫌违法经营行为的案件来源。 2、 2023年05月22日,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出具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抽样单编号(No:SBJ23520000690240177ZX)、(No:SBJ23520000690240174ZX)各1份 ,证明 抽样工作人员在龙里县二吴蔬菜批发部对当事人经营的豇豆、芹菜进行抽样的情况,抽样、加封的过程当事人龙里县二吴蔬菜批发部经营者吴道军在场并在抽样单上签字认可的事实。 3、 2023年06月20日,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No:SBJ23520000690240177ZX)、(No:SBJ23520000690240174ZX)各1份及检验报告送达回证各1份,证明 执法人员依法已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经当事人签收的事实。 4、2023年06月26日,执法人员依法取得的《现场笔录》1份3页,证明 执法人员依法在当事人经营场所现场检查情况 。 5、2023年07月07日,执法人员依法取得龙里县二吴蔬菜批发部经营者吴道军《询问笔录》1份共3页,证明 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豇豆、芹菜的事实及
没收违法所得#
0.00元
黔南州龙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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