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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四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卢康注册资本:705.8824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9MA2H0WQA0K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平澜路223号4层(自主申报)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18
(2024)粤0106民诉前调28362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程**
杭州四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广州化妆的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依柏诗壹号(广州)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杭州天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
2024-05-29
(2024)浙行终162号
改变原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
杭州四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3
2023-12-26
(2023)浙01行初205号
改变原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
杭州四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2-09-28
(2022)浙0109民初13310号
合同纠纷
姚*
杭州四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萧市监处罚﹝2025﹞1306号
主要违法事实:杭州四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当事人)为电商直播企业,签约有一批“网络红人”(知名电商主播),由“红人”通过直播间直播帮助别的医美机构销售产品或者服务,待医美服务套餐及医美产品在合作医美核销后收取佣金(直播服务费)。某博账号为当事人运营位于某博平台的直播间,截止2023年3月20日有607.7万粉丝;“某某某官方旗舰店”为当事人在微博平台开设的店铺。2023年3月18日-2023年3月19日,当事人在某博平台的直播间“某某Chonny”进行直播预热销售包括小填充卡3.0版本、春夏疗程卡、进口美国进口淡纹30u(抬头纹)、瑕疵皮橡皮擦、全口美白1次、进口美国进口淡纹20u(鱼尾纹/鼻背纹/眉间纹3选1)、肤质完善卡4.0版、十全大补新手卡等医疗美容产品,并在微博平台的直播间“某某Chonny”进行上述产品在微博店铺“某某某官方旗舰店”的销售,上述产品在“某某Chonny”某博直播间销售时页面标注有“宠粉价*****起”“【某某直播专享】”“变美狂欢日”“3.18-3.21每晚19:00准时开播”(下称“本活动”)等内容。其中,小填充卡3.0版本、春夏疗程卡、进口美国进口淡纹30u(抬头纹)、瑕疵皮橡皮擦、全口美白1次、进口美国进口淡纹20u(鱼尾纹/鼻背纹/眉间纹3选1)、肤质完善卡4.0版、十全大补新手卡分别是与郑东某某某某医疗美容有限公司、郑东某某某某医疗美容有限公司、某某咨询(大连)有限公司、北京某某某医疗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某某医疗美容诊所、某某某某医疗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某某某医疗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某某医疗美容诊所、南昌某某医疗美容有限公司、郑东某某某某医疗美容有限公司进行合作的,对应的产品均为医美机构的服务套餐。其中,“全口美白1次”在本活动前七日内没有交易,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为890元,本活动期间的成交价格为499元-888元,本活动期间销售额2566元、核销后销售额0元;“瑕疵皮橡皮擦”在本活动前七日内没有交易,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为2999元,本活动期间的成交价格为1888元,本活动期间销售额137047元、核销后销售额60416元;“春夏疗程卡”在本活动前七日内没有交易,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为2588元,本活动期间的成交价格为2066元-2599元,本活动期间销售额451586元、核销后销售额183407元;“进口美国进口淡纹20u(鱼尾纹/鼻背纹/眉间纹3选1)”在本活动前七日内没有交易,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为419元,本活动期间的成交价格为419元-500元,本活动期间销售额28573元、核销后销售额10056元;“十全大补新手卡”在本活动前七日内没有交易,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为4666元,本活动期间的成交价格为4666元-5800元,本活动期间销售额456637元、核销后销售额176710元;“进口美国进口淡纹30u(抬头纹)”在本活动前七日内没有交易,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为519元,本活动期间的成交价格为519元-799元,本活动期间销售额23756元、核销后销售额8584元;“小填充卡3.0版本”在本活动前七日内没有交易,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为1899元,本活动期间的成交价格为1899元-2880元,本活动期间销售额134775元、核销后销售额47077元;“肤质完善卡4.0版”在本活动前七日内没有交易,系首次在该平台店铺销售,本活动期间的成交价格为3888元-3999元,本活动期间销售额327147元、核销后销售额112863元。当事人按照核销后的销售额的16%收取佣金(直播服务费),当事人直播销售“全口美白1次”“瑕疵皮橡皮擦”“春夏疗程卡”服务费39011.68元,销售“肤质完善卡4.0版”服务费18058.08元,销售“进口美国进口淡纹20u(鱼尾纹/鼻背纹/眉间纹3选1)”“十全大补新手卡”“进口美国进口淡纹30u(抬头纹)”“小填充卡3.0版本”服务费38788.32元。<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通过开展价格促销活动销售“进口美国进口淡纹20u(鱼尾纹/鼻背纹/眉间纹3选1)”“十全大补新手卡”“进口美国进口淡纹30u(抬头纹)”“小填充卡3.0版本”等产品,实际并未折价、减价的行为,违反了《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所指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决定:一、没收违法所得38788.32元,二、并处罚款19394.16元,并责令改正。<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通过开展价格促销活动销售“进口美国进口淡纹20u(鱼尾纹/鼻背纹/眉间纹3选1)”“十全大补新手卡”“进口美国进口淡纹30u(抬头纹)”“小填充卡3.0版本”等产品,实际并未折价、减价的行为,违反了《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所指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决定:一、没收违法所得38788.32元,二、并处罚款19394.16元,并责令改正。
19394.16元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6
2
杭萧市监处罚﹝2025﹞1210号
主要违法事实:下称当事人为电商直播企业,签约有一批“网络红人”(王某、石某某等),由“红人”通过直播间直播帮助医美机构销售产品或者服务,待医美服务套餐及医美产品在合作医美核销后收取佣金(直播服务费)。微博账号“某某Chonny”为当事人运营位于微博平台的直播间,截止2023年3月20日有607.7万粉丝;“医某某官方旗舰店”为当事人在微博平台开设的店铺。淘宝名称为“石某某某某”的主播为当事人签约主播。当事人主播通过“某某Chonny”直播间分别在7月18日直播推广销售“某某小棕瓶(销售额1588元,收取佣金254.08元)”“某某针套餐(销售额3176元,收取佣金508.16元)”的产品时,宣传“复配二十个单位的一个肉某毒”“二十单位的一个肉肉复配到水光里面”;在2023年7月19日直播推广销售“某某美容卡(销售额3988元,收取佣金638.08元)”“某某某水光针(销售额1588元,收取佣金254.08元)”“某某针(销售额3700元,收取佣金592元)”的产品时,宣传“美国的五十单位的一个肉肉”“美国的一个二十个单位”“肉某毒”;在7月21日直播推广销售“某某某套餐(销售额2999元,收取佣金479.84元)”的产品时,宣传“美国进口五十个单位的一个肉某毒,就是保某妥适的五十个单位”;在2023年7月27日直播推广销售“【某某专享】入门福袋水光卡2.0(销售额1588元,收取佣金254.08元)”“【虫虫专享】超值cp精选卡(销售额3599元,收取佣金575.84元)”“【某某专享】某某尝鲜卡(销售额1999元,收取佣金319.84元)”的产品时,宣传“肉某毒”“美国进口20u”“个深圳研艺的五十单位的一个肉肉”;在2023年8月15日和2023年8月31日直播推广销售“瘦脸针(销售额419元,收取佣金67.04元)”的产品时,宣传“美国进口除皱二十单位是属于肉吧肉某毒吧”“国产瘦脸瘦腿两百单位”等;在2023年11月23日直播推广销售“某某某套餐(销售额2999元,佣金479.84元)”的产品时,宣传“韩国这款肉肉”“乐什么宝”等;在2024年2月23日直播推广销售“新春变美上上签卡(销售额2499元,佣金399.84元)”的产品时,宣传“美国的一个二十u”“水光里面掺肉毒”等;在2024年6月26日直播推广销售“某某某某水光卡2.0(无销售额和佣金)”的产品时,宣传“肉毒要不要配合玻尿酸”“一般来说呢就是肉毒其实就够了”等;在2024年6月27日直播推广销售“美国进口20u(销售额419元,佣金67.04元)”的产品时,宣传“美国进口肉肉”“跟水光一起打入到皮肤里面”等。以上直播推广销售产品期间主播的介绍均涉及医疗用毒性药品(保妥适肉毒素、衡力肉毒素、乐提葆肉毒素)宣传。另,当事人主播通过“某某Chonny”直播间在2023年7月19日的直播中,销售“某某某某溶脂针”时,宣传“没有什么就是一些副作用”但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该场直播“某某某某溶脂针”销售额3888元,收取佣金622.08元;当事人主播通过“某某Chonny”直播间在2023年7月21日的直播中,销售“某某某胶原蛋白修复贴(第二类医疗器械)”时,宣传“淘宝官网价是三百五十八一盒,然后咱们直播间是两百九十九六盒”但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该场直播“某某某胶原蛋白修复贴”销售额299元,收取佣金47.84元;当事人主播通过“某某Chonny”直播间在2023年10月21日的直播中,销售“某某某美白皙颜精华(特殊化妆品)”时,宣传“抗皱”和“褪黑力比VC高50倍”“它们有五千多个成熟的配方,有一百二十多个材料,而且是荣获了二十多个国家级的奖项,并且它是2023年国家药监局收录的一个品牌”但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该场直播“某某某美白皙颜精华”销售额299元,收取佣金47.84元;当事人主播通过“某某Chonny”直播间在2023年10月23日的直播中,销售“某某某医用透明质酸钠修复贴(第二类医疗器械)”时,宣传“就这个品牌他是有六十多个专利的,和你平时买的一些医美的护肤品牌不一样,三十多个博士组成,六十个专利技术,去研发的一个品牌,而且是2023年的国家药监局收录的一个品牌”但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该场直播“某某某医用透明质酸钠修复贴”销售额248元,收取佣金39.68元。另,当事人主播通过“石某某某某”直播间在2024年7月10日的直播中,销售“某某某液体酵母β葡聚糖(普通食品)”时,宣传“让白细胞体积变大,变得更加的强壮”“上呼吸道比较容易出现问题你就可以去用,包括各种换季呀,交叉感染啊等等之类的,你都是可以给宝宝去吃一吃的”“如说宝宝去啊幼儿园这段时间可能会出现交叉感染高峰的,包括说最近某一种病毒他肆虐起来了,你就可以给宝宝集中的给他去补充一下”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该场直播“某某某液体酵母β葡聚糖”销售额419元,收取佣金67.04元。<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多次在直播中违规提及保妥适肉毒素、衡力肉毒素、乐提葆肉毒素等医疗用毒性药品,并将其与普通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关联宣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五条第一款“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以及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不得作广告”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二)发布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情形的广告,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一、没收广告费用4889.76元,二、罚款20万元。另,当事人经营“某某某美白皙颜精华”时宣传具有“抗皱”“褪黑力比VC高50倍”“它们有五千多个成熟的配方,有一百二十多个材料,而且是荣获了二十多个国家级的奖项,并且它是2023年国家药监局收录的一个品牌”、经营“某某某某溶脂针”时宣传“没有什么就是一些副作用”、经营“某某某胶原蛋白修复贴”时宣传“淘宝官网价是三百五十八一盒,然后咱们直播间是两百九十九六盒”和经营“某某某医用透明质酸钠修复贴”时宣传“就这个品牌他是有六十多个专利的,和你平时买的一些医美的护肤品牌不一样,三十多个博士组成,六十个专利技术,去研发的一个品牌,而且是2023年的国家药监局收录的一个品牌”但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和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鉴于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且涉案商品数量较少,违法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属于《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一、没收广告费用757.44元,二、罚款2272.32元。另,当事人推广销售普通食品“某某某液体酵母β葡聚糖”时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规定。鉴于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且涉案商品数量较少,违法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属于《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一、没收广告费用67.04元,二、罚款67.04元。综上,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一、没收广告费用5714.24元,二、罚款202339.36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多次在直播中违规提及保妥适肉毒素、衡力肉毒素、乐提葆肉毒素等医疗用毒性药品,并将其与普通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关联宣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五条第一款“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以及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不得作广告”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二)发布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情形的广告,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一、没收广告费用4889.76元,二、罚款20万元。另,当事人经营“某某某美白皙颜精华”时宣传具有“抗皱”“褪黑力比VC高50倍”“它们有五千多个成熟的配方,有一百二十多个材料,而且是荣获了二十多个国家级的奖项,并且它是2023年国家药监局收录的一个品牌”、经营“某某某某溶脂针”时宣传“没有什么就是一些副作用”、经营“某某某胶原蛋白修复贴”时宣传“淘宝官网价是三百五十八一盒,然后咱们直播间是两百九十九六盒”和经营“某某某医用透明质酸钠修复贴”时宣传“就这个品牌他是有六十多个专利的,和你平时买的一些医美的护肤品牌不一样,三十多个博士组成,六十个专利技术,去研发的一个品牌,而且是2023年的国家药监局收录的一个品牌”但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和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鉴于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且涉案商品数量较少,违法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属于《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一、没收广告费用757.44元,二、罚款2272.32元。另,当事人推广销售普通食品“某某某液体酵母β葡聚糖”时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规定。鉴于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且涉案商品数量较少,违法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属于《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一、没收广告费用67.04元,二、罚款67.04元。综上,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一、没收广告费用5714.24元,二、罚款202339.36元。
202339.36元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2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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