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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莎莎家果蔬店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莎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10923MAB310JR72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江口镇江口回族镇街道社区营盘街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陕市监处罚〔2023〕59号
经立案调查,当事人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法定期限内未要求复检。当事人不能提供该抽检批次豇豆的购进凭证和快速检测报告,经当事人供述,当事人购进该抽检批次豇豆共31.00kg,购进总价为124.00元,以6.00元/kg的单价对外销售,涉案总货值186.00元。2023年9月4日抽检时向执法人员销售2.30kg,对外销售15.7kg,共销售18kg,获得违法销售收入108.00元。当事人的行为构成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事实。认定本案涉案食品货值金额为186.00元,获违法所得108.00元。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
一、没收违法所得108.00元; 二、罚款2000.00元。
2000.00元
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19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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