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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楚香泉酒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宋相成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2MA4K3DEN1K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博大学府花园7栋2单元302室(8)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4-29
(2024)鄂0103知民初266号
不正当竞争纠纷
毛铺酒业有限公司
宋**,武汉太平洋飘香酒业有限公司,南昌县新洪大民强食品商行,武汉楚香泉酒业有限公司,周*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枣阳市监处罚﹝2026﹞189号
经查明,当事人系经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于2019年3月22日核准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主要从事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酒网上销售,法定代表人:宋相成。根据当事人陈述,上述楚窖潭黑荞酒产品系当事人委托武汉红梁玉液酒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至枣阳李晓辉副食店,并由枣阳李晓辉副食店销售给刘*付,至此进入了本地市场。上述产品的酒盒、外包装箱随货同行,均是当事人请人设计印刷后交付给武汉红梁玉液酒业有限公司。当事人作为涉案产品经营者,在未取得江西广播电视台官方授权的情况下在其酒盒、外包装箱上标注“(江西卫视首推品牌)”进行商业宣传,其委托武汉红梁玉液酒业有限公司生产涉案产品的《生产委托书》也规定:“委托人保证合同项下的产品所使用的商标、产品包装、装潢及产品外观符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不侵犯他人合法权利。如商标及产品外观等原因造成的各种纠纷及侵权行为,从而引起赔偿责任与其他法律责任,均由委托人武汉楚香泉酒业有限公司独自承担”,本局将当事人认定为违法行为实施主体。当事人提供了其与北京中视时尚广告有限公司签订的广告发布业务合同书(合同编号MX20200903008)、中央电视台广告预播单、广告播出证明(编号20201031003)等,经复核上述证据只能证明当事人委托北京中视时尚广告有限公司在电视媒体上播出过广告,与本案违法行为并无联系。当事人陈述自签订生产委托书以来,共向枣阳经销商生产销售涉案产品80件(共计480瓶),销售价格为110元/件,涉案产品截至本局立案查处之日已全部售出,无库存。当事人无法提交完整的出入库记录、销售单据、会计账簿等证据材料,但上述涉案产品数量及额度与本地经销商陈述内容相符,且均远低于5万元,本局从有利于当事人的角度,认定本案违法经营额为8800元。根据江西广播电视台出具的江西卫视简介,江西卫视(全称:江西广播电视台卫星频道)于1970年开播,1997年正式上星,截至2025年,全国覆盖人口超13.17亿,综合入网率99.76%,覆盖规模稳居全国省级卫视前十,属全国性大众媒体。江西卫视面向全国及海外播出,是国家级覆盖的主流省级卫视。在全国享有极高知名度与美誉度,为国内极具辨识度、公信力与行业影响力的省级主流卫视,拥有极强的全域覆盖能力与大众传播力。连续多年获评“TV地标年度最具创新影响力省级卫视”、“中国电视发展最具创新力十大上星频道”、“中国品牌媒体百强卫星频道品牌10强”等多项行业权威荣誉,2025年一举斩获蓝鹰大赏五项大奖,行业影响力备受认可。江西卫视专属台标“(江西卫视)”由江西汉语拼音首字母“JX”组合而成,由江西广播电视台原创设计、数十年持续独占性使用。江西卫视台标设计辨识度极高,经过长期电视播出、网络平台、新媒体矩阵、王牌栏目传播等方式,成为亿万观众熟知的媒体符号,具备极强专属辨识度、识别性、指向性、商誉价值。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意义上在中国境内具有一定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普遍所知悉的知名标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司法解释规定的有一定影响的商业标识/名称的法定认定标准,受反不正当竞争法律保护。
综上所述,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经本局集体讨论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6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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