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东田品柳服装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挺敏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50583MAC3BJ6L3N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东田镇南坑村南坑路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市监处罚〔2024〕101号
经查实,2023年5月28日,当事人以每双26元的价格从温岭市瑞跑鞋业有限公司购进上述批次货号2316DW的休闲鞋100双,经入库前检查该批次休闲鞋合格证和吊牌齐全,鞋盒产品标签完整,后以每双49.9元的价格通过当事人抖音平台店铺:乐迪小木鱼5号店上架销售。2023年6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上述批次货号2316DW的休闲鞋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经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检验并出具了检验报告(编号:23G000121),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重金属总量(砷、铅、镉)项目不符合GB 30585-2014标准,依据《童鞋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即鞋底透明胶片镉含量为144.11mg/kg,不符合GB30585-2014标准≤100mg/kg的要求。2023年9月28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上述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截止案发时,上述批次货号2316DW的休闲鞋100双已全部售出。按销售价计算,上述批次货号2316DW的休闲鞋货值金额为4990元,本案违法所得为2390元。
当事人销售重金属总量(砷、铅、镉)项目不符合GB 30585-2014标准的休闲鞋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的规定,构成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工业产品的违法行为。
1.罚款4990元;2.没收违法所得2390元。
4990.00元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