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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优森木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朱志慧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50628MA8UF82H4F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山格镇平寨村山边7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市监罚〔2026〕204号
平和县优森木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向厦门杭叉叉车有限公司购进一台内燃平衡重式叉车(生产企业名称: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造许可编号:TS2510002-2024,产品编号:14BB45420),2026年7月25日上午,我局执法人员对平和县亿佳木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平和县优森木业有限公司员工吴代金(身份证号码:522627199002192630,联系电话:15892021337))因公司生产需要正驾驶上述叉车临时向平和县亿佳木业有限公司借用并搬运部分板材。 上述叉车购买后,因为管理人员安全意识不足,法规学习不到位,平和县优森木业有限公司误以为有厂家合格证就可以直接使用,在设备投入使用前未依法申请首次检验,也没有办理使用登记证。在我局执法人员告知其相关法律法规后,平和县优森木业有限公司已停止使用上述叉车,并通过租赁的方式,使用漳州市谦谦木业有限公司已经取得特种设备登记证的叉车进行货物装卸。 自2023年购买内燃平衡重式叉车后,平和县优森木业有限公司配备未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N1,叉车司机)的作业人员操作叉车。在我局执法人员告知其相关法律法规后,平和县优森木业有限公司已聘用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N1,叉车司机)的陈镇森作为公司员工。
1、责令停止安排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操作特种设备﹝叉车﹞;2、责令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3、处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平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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