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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兰溪金龙康乐园大酒店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叶光浩注册资本:56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00712571856M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兰溪市兰江镇三江路130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7-24
(2024)浙0781民初2332号
合同纠纷
浙江兰溪金龙康乐园大酒店有限公司
章**
兰溪市人民法院
2
2024-07-24
(2024)浙0781民诉前调3087号
合同纠纷
浙江兰溪金龙康乐园大酒店有限公司
章**
兰溪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兰卫公罚﹝2023﹞70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兰卫公罚〔2023〕70号  案件名称:浙江兰溪金龙康乐园大酒店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案  被处罚人名称:浙江兰溪金龙康乐园大酒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名称:胡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08月14日当事人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对供顾客使用的毛巾、浴巾、枕套等棉织品进行保洁,数量在5件以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已构成违法。  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人民币5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请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纳至兰溪农村商业银行各营业网点或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完成缴款,详见缴款通知单。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兰溪市卫生健康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3年10月18日
对浙江兰溪金龙康乐园大酒店有限公司予以如下处罚:警告;罚款金额:500元;
500.00元
兰溪市卫生健康局
2023-10-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