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普洱市百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玉华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0802MA6QHCRM9P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华尔兹广场(公务员小区斜对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普思处罚〔2025〕114号
1、经查:1、2025年01月07日,15:30分有消费者到思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屏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投诉,称当天中午12:11分,在位于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华尔兹广场(公务员小区斜对面)的普洱市百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购物,购买了五种商品(有购物小票),其中三种商品,春滋一品恋滇味香肠6袋,春滋一品恋广味香肠5袋,春滋一品恋麻辣味香肠5袋,经过查看这16袋香肠已超过保质期,超过保质期的香肠31.90元/袋,合计510.40元。消费者携带16袋香肠及购物小票要求普洱市百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赔偿,并填写“消费者投诉登记表”编号:2025年-01号。16:17分思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屏管理所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调解(协商)投诉,双方因分歧过大,达不成一致,我局下达《普洱市思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思市场监管(2025)第南-1号。 2、2025年01月08日,思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消费者投诉登记表”编号:2025年-01号的投诉单对普洱市百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如下:1、检查未发现消费者投诉登记表材料所列产品;2、当事人现场对消费者投诉登记表材料中的产品图片进行查看,表示该产品是普洱市百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并在产品图片上签字确认;3、当事人现场提供了该款产品的库存单、小票、产品图片等证明材料;4、当事人提供的产品图片显示该款投诉产品生产厂家为玉溪市春滋肉制品加工厂,商品名称分别为滇味香肠、广味香肠、麻辣味香肠;净含量300g;商标:一品恋;生产日期:2024年6月18日;保质期:180天前食用最佳。以上3个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进货价及销售价分别是:春滋一品恋广味香肠进货价25.50元/袋,销售价31.90元/袋; 春滋一品恋滇味香肠进货价25.50元/袋,销售价31.90元/袋; 春滋一品恋麻辣味香肠进货价25.50元/袋,销售价31.90元/袋。 这3种食品的总货值 510.40元,该公司提供了上述3种香肠的记录台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建议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罚款2000.00元。
2000.00元
思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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