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丁四羊汤餐馆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丁磊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381MA14WKNWX9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省岭西城市家园小区3栋6号门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公市监处罚〔2022〕152号
经进一步核实,该店无标签预包装食品(陈醋)在淘宝上于2023年8月27日自山东东都食品有限公司购买1瓶(1.75L/瓶),共计14.46元。根据该店店长吴立丽陈述,陈醋购进时有标签,由于是大桶,为方便厨师使用装至无标签瓶内。陈醋是厨师炒菜等作为调料使用的,且无法确定该标签丢失时间,故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2023年10月30日,我局两名执法人员,在公主岭市丁四羊汤餐馆内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在该店厨房西侧存放调料的架子上发现一瓶陈醋(已开封,余1/2瓶),无任何标签标识。构成了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现场对此瓶无任何标签标识的陈醋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进一步核实,该店无标签预包装食品(陈醋)在淘宝上于2023年8月27日自山东东都食品有限公司购买1瓶(1.75L/瓶),共计14.46元。根据该店店长吴立丽陈述,陈醋购进时有标签,由于是大桶,为方便厨师使用装至无标签瓶内。陈醋是厨师炒菜等作为调料使用的,且无法确定该标签丢失时间,故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案件性质:根据上述违法事实和证据,当事人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构成涉嫌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自由裁量理由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根据《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234号:较轻“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二千元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处0.5万元以上1.85万元以下罚款”
处理意见及依据:1.没收1瓶无标签预包装食品“陈醋”(余1/2瓶);2.罚款人民币5100元整。
5100.00元
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