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甘肃汇美众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2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孙磊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20403MA724W1L97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向阳路颐景苑一期购物广场一楼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19
(2025)甘0403民初1433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川支行
甘肃汇美众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孙*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川烟处﹝2024﹞第10号
2024年1月31日13时05分,白银市平川区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向阳路颐景苑一期购物广场一楼“甘肃汇美众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经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现场负责人王芙蓉同意后,当场从该店库房内查获卷烟:兰州(硬珍品)壹拾贰条、中华(软)贰条、中华(硬)壹条、中华(双中支)壹条、兰州(硬蓝)叁条、兰州(硬黄)贰条、兰州(硬新尚)贰条、兰州(硬精品)贰条、兰州(硬吉祥)壹条、兰州(细支珍品)叁条、兰州(小青支)壹条、兰州(黑中支)壹条、云烟(紫)伍条、云烟(软紫)贰条、云烟(软珍品)壹条、红塔山(硬经典100)贰条、芙蓉王(硬)贰条、黄鹤楼(软蓝)壹条、利群(新版)壹条、苏烟(软金砂)壹条、玉溪(软)壹条、玉溪(鑫中支)壹条、黄鹤楼(硬峡谷柔情)壹条、红塔山(硬经典)壹条、南京(雨花石)壹条、泰山(心悦)壹条、泰山(望岳)壹条、贵烟(跨越)壹条,共计贰拾捌个品牌规格,伍拾肆条卷烟。涉案卷烟的32位喷码均被损毁。查获现场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许可证号620403202199。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购进上述卷烟的合法票据和其他合法有效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经我局负责人批准,该批卷烟被我局依法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号:平川烟存通[2024]第10-1、10-2号。
处以进货总额11375.00元10%的罚款,罚款金额:1137.50元。
1137.50元
白银市平川区烟草专卖局
2024-02-05
2
平市监罚字﹝2024﹞1号
2023年11月24日我局接到投诉,当事人2023年11月23日甘肃汇美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了一板天牧乳酸菌饮料,生产日期2023年3月12日,保质期8个月,已超过保质期限,2023年11月27日,白银市平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检查,该店悬挂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场检查时在该公司货架上发现宁夏天牧兰乳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牧兰乳酸饮品,共6板,10瓶/板,共60瓶,生产日期2023年3月12日,保质期8个月,以上食品均已超过使用期限,执法人员现场下发了《白银市平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平市监强措【2023】55号)和财物清单(【2023】55号),对上述超过使用期限的食品进行扣押。
1.对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给予警告。2、没收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9袋(具体见财务清单[2023]046号);3、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白银市平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3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白银市平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