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藏族自治县永秀家纺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永秀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623MAC8RC2U48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华藏寺镇祝贡路西侧前农贸市场5号楼1层f48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天)市监罚〔2025〕274号
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年第19号)《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实施规则》第7.2条“认证证书撤销的有关事项”第(1)项“自认证证书撤销之日起,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认证证书覆盖的产品。认证机构须根据证书撤销原因评价产品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向质检部门进行通报或采取相应措施”的规定,上述电热毯属于不得销售的产品。
经调查,上述电热毯是该店于2025年9月15日从天祝藏族自治县南方天百货批发部购进,购进时索取了购进票据及供货商资质,未索取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共购进9条(薄款5条,厚款4条),薄款的购进价12.00元/条,销售价15.00元/条;厚款的购进价16.00元/条,销售价20.00元/条。经与购进票据核对,购进9条,该店购进后未销售,现库存9条,上述9条电热毯由执法人员检查时扣押,货值金额155.00元,无违法所得。
2025年11月28日执法人员将该案件违法线索移送新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调查处理。
对天祝藏族自治县永秀家纺店进行了:
1.罚款:金额310元;
2.没收非法财物:没收1个规格型号的电热毯9条;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310元,大写叁佰壹拾元整。
310.00元
天祝藏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