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国兵--益阳市航港巷30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盛国兵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0900MA4LK8EM31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益阳市赫山区航港巷3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益赫市监处罚【2023】35号
2022年10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同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工作人员对你单位销售的“泥鳅”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于2022年11月22日收到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日签发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No:NCP22430903568812219),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和计)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我局于2022年11月22日将该《检验报告》送达你单位,并对你单位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涉案产品对外销售,你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检验报告》(报告编号:No:NCP22430903568812219)提出异议。
调查认定的事实:
涉案产品系你单位于2022年10月18日从益阳市资阳区红联市场内购进,共计购进5KG,购进价为24元/KG,销售价为30元/KG,已全部销售完毕,本案货值金额150元,违法所得150元。
另查明,你单位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在购进上述涉案产品时未索取供货者的资质证明、合格证明文件,无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达不到免予处罚的条件。
1、没收违法所得150元;
2、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