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翘炉酒岛居四季青餐饮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卫东 | 注册资本:24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8MACGDY9C21 | 所属地区:北京市 |
| 企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杉创意园一区4号楼1层113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海市监处罚〔2025〕5556号
2025年10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上述举报线索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现场在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内的产品货架、冰箱及库房内均未发现举报中所述的奥丹波气泡清酒、松林梅白壁藏澪气泡清酒和东方树叶饮料,当事人表示上述酒水饮料已无库存,执法人员现场向当事人出示了举报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当事人对举报材料表示认可,确由当事人销售。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23年02月20日,保质期2年的松林梅白壁藏澪气泡清酒共计销售2瓶,销售单价280元,货值金额560元;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23年5月4日,保质期为2年的奥丹波气泡清酒,共计销售1瓶,销售单价880元/瓶,货值金额880元,违法所得1440元;赠送的生产日期为2024年12月14日,保质期9个月的335mL东方树叶茉莉花茶味饮料共计1瓶,市场单价3元,货值金额3元;故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1443元,销售的违法所得1440元。
另查,当事人销售的上述食品均未查验供应商资质、未按规定留存进货查验记录等相关凭证。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警告;罚款:500元。
500.00元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