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九江市庐山鹿土特产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章杰注册资本:52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4047697979793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青山场A区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庐市监食处罚﹝2023﹞167号
生产经营含有虚假内容标签的食品
当事人所生产经营的“酒糟鱼”,外包装标有的执行标准:NY/T1328-2007已废止使用;“栗子粉”上标注的执行标准GB/T30637为食用葛根粉的执行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含有虚假内容标签的食品的违法事实。
9000.00元
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29
2
九市监食处罚﹝2023﹞63号
本局认为,当事人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笋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了生产加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的行为。当事人在购进上述批次笋心原材料时未查验食品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构成未查验产品合格证明的行为。
本局认为,当事人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笋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了生产加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的行为。当事人在购进上述批次笋心原材料时未查验食品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构成未查验产品合格证明的行为。
50000.00元
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