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讷河市天奇大药房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冬梅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0281MA18XB1F5L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讷河市西南街开发5号楼楼下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讷市监处罚﹝2025﹞304号
经查,当事人讷河市天奇大药房于2025年11月1日从齐齐哈尔盛世万达医药有限公司购进补达秀®氯化钾缓释片(批号H20178003)共计5盒,购进价格为9.80元/盒。以11.00元/盒的价格分别于2025年11月4日销售2盒、2025年11月22日销售1盒。2025年11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药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药店销售补达秀®氯化钾缓释片(批号H20178003)2盒未开具销售凭证,对该药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了警告的行政处罚。2025年11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药店进行检查,发现该药店销售补达秀®氯化钾缓释片(批号H20178003)1盒又未开具销售凭证。至案发时,该药店销售该药品3盒未开具销售凭证。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于2025年12月10日第三次对该药店进行检查,发现该药店于2025年12月4日销售了1盒补达秀®氯化钾缓释片(批号H20178003)已开具销售凭证。
建议罚款1,000.00元
1000.00元
讷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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