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漠河市媚兰化妆品店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秀凤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2723MABU38UF6T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西林吉镇鼎峰商业广场二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漠市监处罚[2024]17号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2024年01月02日,我局决定立案调查。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市场监督管理局 大市监函[2023] 223号 行政执法案件线索交办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检验结果通知单、检验报告 编号:JZ230107HG0211 ,证明当事人熏香洗衣液抽检不合格的事实。 2、漠河市媚兰化妆品店《营业执照》、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授权书、与漠河市东家方和红超市合同各一份。证明当事人经营主体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和行使民事权利能力的事实。 3、2023年12月01日物品清单一份;现场物品图片一张。 4、2023年12月01日现场笔录一份,2024年01月03日对该店负责人张海霞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销售不合格产品违法行为的事实。
罚款0.059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594.00元
漠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