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南城县麻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4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海峰注册资本:108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10217994537632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建昌镇五里庄新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22
(2025)粤0224民初41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
南城县麻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分公司
仁化县人民法院
2
2023-12-01
(2023)粤0229民初212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吴**
南城县麻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分公司,何**
翁源县人民法院
3
2022-08-23
(2022)闽0428民初69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南城县麻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胡**
将乐县人民法院
4
2022-08-22
(2022)闽0428民初69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南城县麻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胡**
将乐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11-18
2022-06-24
(2022)闽0428民初694号之一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南城县麻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6-24
2021-12-31
(2021)赣1021民初2069号
保险纠纷
南城县麻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公司保险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07-14
2020-07-08
(2020)赣1021执704号
南城县麻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沧区支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5000.00元
执行案件
4
2020-04-30
2020-04-13
(2020)赣1021民初223号
南城县麻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沧区支公司、洪**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6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18-11-02
2018-01-22
(2017)闽0502民初143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与南城县麻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8429.00元
民事案件
6
2018-06-30
2015-11-17
(2015)南民终字第44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汪**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18-05-30
2018-04-16
(2018)赣1021民初495号
运输合同纠纷
南城县麻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东莞致远物流有限公司、赣州致远物流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7-12-23
2017-01-30
(2016)闽0702民初3541号
保险纠纷
陈**、汪**等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公司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0000.00元
民事案件
9
2017-12-13
2017-07-28
(2017)皖0722民初108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童**、胡*等与苏**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38671.00元
民事案件
10
2017-12-11
2017-04-11
(2016)皖1721民初133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汪**与李**、陈**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59761.07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运政罚﹝2026﹞4249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1月22日09时31分,东阳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东阳市甬金高速东阳出入口检查时发现南城县麻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南城县麻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一)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农业银行东阳市支行(东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备注:东阳市交通运输局、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50000.00元
东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23
2
粤穗交运罚﹝2026﹞2(2026)01080063号
本机关依法检查时发现你(单位)使用赣FA9600重型厢式货车于2025年10月22日在广州市从化区龙潭G106国道K2416+315(出城)有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未悬挂危险货物运输标志的行为,驾驶员为,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视频资料、卡口图片、危险货物运单等为证。
责令改正,处二百元罚款
200.00元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28
3
甬运政罚〔2024〕16J51
2024年2月22日15时10分,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戈、姜迅在北仑柴桥高速公路入口处巡查时,发现车号为赣F12978/赣F817C挂牵引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郭江民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郭江民驾驶赣F12978/赣F817C挂牵引车没有按照要求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和记录(静电拖地带未接地)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2000.00元
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
2024-02-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