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恒发标牌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鹏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27MA297HEL40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金乡镇金巴公路下泽汤村20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环苍罚﹝2024﹞39号
当事人温州恒发标牌有限公司实施了违反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定的相关行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50000.00元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11-29
2
苍南应急罚决﹝2024﹞第000024-2号
当事人温州恒发标牌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浙江省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金乡镇金巴公路下泽汤村208号实施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不符合疏散要求,存在占用、锁闭、封堵情形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建设银行苍南灵溪支行(户名:苍南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10000.00元
苍南县应急管理局
2024-05-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