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金吉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金水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281MA38U7QLXR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浯口镇76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9-29
(2020)皖1024民初58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乐平市金吉物流有限公司,刘*,祝**,吕**,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市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祁门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衢路政罚﹝2025﹞4593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7月11日02时40分,开化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51K448+500检查时发现乐平市金吉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乐平市金吉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捌仟叁佰柒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开化农商银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捌仟叁佰柒拾元整。
8370.00元
开化县交通运输局
2025-07-11
2
乐平交超罚﹝2025﹞0064号
2025年04月09日09时28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乐平市S205省道双田路段处巡查发现,赣H33610重型半挂牵引车涉嫌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的行为。经调查,驾驶员蔡宇光驾驶驾驶赣H33610运载沙,经称重检测,车辆轴数为6轴,车货总质量66.43吨,车货总质量限定49.000吨,超限17.43吨,超限率35.57%。
违反了《江西省公路条例》第三十一条,依据《江西省公路条例》第六十六条决定给予5100元的行政处罚。
5100.00元
乐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5-04-10
3
乐平交超罚﹝2025﹞0061号
2024年04月22日03时32分,范水根驾驶乐平市金吉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牌号为赣H89707重型自卸货车途经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汪洪村S306K198+200公路不停车检测点,经检测车货总质量为49.8780吨,车轴数为4轴,该车车货总质量限定36.000吨,车货总质量超限13.8780吨,超限率38.55%。
违反了《江西省公路条例》第三十一条,依据《江西省公路条例》第六十六条决定给予3900元的行政处罚。
3900.00元
乐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5-04-09
4
浮梁交(超)罚﹝2025﹞0022号
2024年12月31日17时44分,叶志伟驾驶乐平市金吉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牌号为赣H88535大型普通货车途经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三大路X020K3+599处公路不停车检测点,经检测车货总质量为44.55吨,车轴数为4轴,该车车货总质量限定36.000吨,车货总质量超限8.55吨,超限率23.75%。
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
2400.00元
浮梁县交通运输局
2025-03-24
5
皖黄祁交罚﹝2025﹞1000017号
乐平市金吉物流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赣H35155)
罚款捌仟元整
8000.00元
祁门县交通运输局
2025-03-11
6
乐平交超罚﹝2025﹞0010号
2025年01月15日21时05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乐平市G206国道大田路口处巡查发现,赣H51786重型半挂牵引车涉嫌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的行为。经调查,驾驶员林忠华驾驶驾驶赣H51786运载机制砂,经称重检测,车货总质量73.45吨,车辆轴数为6轴,车货总质量限定49.000吨,超限24.45吨,超限率49.90%。
违反了《江西省公路条例》第三十一条,依据《江西省公路条例》第七十条、《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24版)》决定给予5000元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乐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5-01-17
7
乐平交超罚﹝2024﹞0164号
2024年10月14日20时00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乐平市G206国道大田路口路段处巡查发现,赣H33615重型半挂牵引车涉嫌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的行为。经调查,驾驶员李武驾驶驾驶赣H33615运载泥石,经称重检测,车货总质量70.15吨,车货总质量限定49.000吨,超限21.15吨,超限率43.16%。
违反了《江西省公路条例》第三十一条,依据《江西省公路条例》第七十条、《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24版)》决定给予4900元的行政处罚。
4900.00元
乐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10-15
8
乐平交超罚﹝2024﹞0139号
2024年08月07日14时15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G206国道张家路段处巡查发现,赣H39688重型自卸货车涉嫌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的行为。经调查,驾驶员余彩前驾驶驾驶赣H39688运载石子,经称重检测,车货总质量46.20吨,车货总质量限定31.000吨,超限15.20吨,超限率49.03%。
违反了《江西省公路条例》第三十一条,依据《江西省公路条例》第七十条、《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24版)》决定给予0.45元的行政处罚。
0.45元
乐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08-09
9
乐平交超罚﹝2024﹞0096号
2024年05月17日10时15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G206国道张家路口处巡查发现,赣H38991重型自卸货车涉嫌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的行为。经调查,驾驶员章勇驾驶驾驶赣H38991运载沙,经称重检测,车货总质量32.56吨,车货总质量限定25.000吨,超限7.56吨。
违反了《江西省公路条例》第三十一条,依据《江西省公路条例》第七十条、《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24版)》决定给予2100元的行政处罚。
2100.00元
乐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05-17
10
乐平交超罚﹝2024﹞0055号
2024年03月14日18时52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乐平市S306省道体育馆路段处巡查发现,赣H36269重型半挂牵引车涉嫌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的行为。经调查,驾驶员邱朝好驾驶驾驶赣H36269运载石子,经称重检测,车货总质量69.51吨,车货总质量限定49.000吨,超限20.51吨,超限率41.86%。
违反了《江西省公路条例》第三十一条,依据《江西省公路条例》第七十条、《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24版)》决定给予4900元的行政处罚。
4900.00元
乐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03-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