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金吉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金水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281MA38U7QLXR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浯口镇76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9-29
(2020)皖1024民初58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乐平市金吉物流有限公司,刘*,祝**,吕**,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市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祁门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衢路政罚﹝2025﹞4593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7月11日02时40分,开化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51K448+500检查时发现乐平市金吉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乐平市金吉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捌仟叁佰柒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开化农商银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捌仟叁佰柒拾元整。
8370.00元
开化县交通运输局
2025-07-11
2
乐平交超罚﹝2025﹞0010号
2025年01月15日21时05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乐平市G206国道大田路口处巡查发现,赣H51786重型半挂牵引车涉嫌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的行为。经调查,驾驶员林忠华驾驶驾驶赣H51786运载机制砂,经称重检测,车货总质量73.45吨,车辆轴数为6轴,车货总质量限定49.000吨,超限24.45吨,超限率49.90%。
违反了《江西省公路条例》第三十一条,依据《江西省公路条例》第七十条、《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24版)》决定给予5000元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乐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5-01-17
3
乐平交超罚﹝2024﹞0164号
2024年10月14日20时00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乐平市G206国道大田路口路段处巡查发现,赣H33615重型半挂牵引车涉嫌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的行为。经调查,驾驶员李武驾驶驾驶赣H33615运载泥石,经称重检测,车货总质量70.15吨,车货总质量限定49.000吨,超限21.15吨,超限率43.16%。
违反了《江西省公路条例》第三十一条,依据《江西省公路条例》第七十条、《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24版)》决定给予4900元的行政处罚。
4900.00元
乐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10-15
4
乐平交超罚﹝2024﹞0096号
2024年05月17日10时15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G206国道张家路口处巡查发现,赣H38991重型自卸货车涉嫌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的行为。经调查,驾驶员章勇驾驶驾驶赣H38991运载沙,经称重检测,车货总质量32.56吨,车货总质量限定25.000吨,超限7.56吨。
违反了《江西省公路条例》第三十一条,依据《江西省公路条例》第七十条、《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24版)》决定给予2100元的行政处罚。
2100.00元
乐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05-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