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绿茗茶业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德军 | 注册资本:5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2301688405953A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坪东办洒金村三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兴市市监坪罚字〔2026〕40号
2026年6月5日,黔西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对兴义市鸿鑫茶叶经营店经营的羽韵绿茶(规格200克/袋,生产日期2026年5月7日)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羽韵绿茶生产商为兴义市绿茗茶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7月6日,我局收到检验报告,7月8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对生产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抽检批次羽韵绿茶成品库存、原材料库存,也未发现柠檬黄。次日当事人申请复检,7月29日收到复检结果通知书,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我局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抽样批次的羽韵绿茶由当事人生产销售。当事人从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红仙茶业有限公司购进茶叶20公斤,以200克/袋进行包装生产,总计生产100袋,全部销往兴义市鸿鑫茶叶经营店,销售价8元/袋,货值金额800元,违法所得800元。
抽检批次羽韵绿茶已被销售完毕,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积极履行召回义务,未召回抽检批次的羽韵绿茶。
1.没收违法所得800元;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整。
10000.00元
兴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