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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茂源鑫百货便利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树秀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20111MA062TA499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王庄子村赤龙锦园5-2-101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青市监寺罚〔2024〕141号
2024年5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举报到天津市西青区茂源鑫百货便利店进行检查,在店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货架上有超过保质期的8袋“华丰三鲜伊面”,其中4袋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5日,保质期6个月,4袋“华丰三鲜伊面”,生产日期为2023年11月6日,保质期为6个月,截至执法人员检查时,上述预包装食品已超过保质期。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经营的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予以扣押。执法人员对上述情况进行记录,并下达询问通知书。经调查询问并提取相关证据,现已将当事人违法事实调查清楚。 调查认定的事实:当事人称是从网上采购,未保留供货方资质和进货票据,“华丰三鲜伊面”进价为1.3元/袋,售价2元/袋,未能提供销售记录和进货查验记录,当事人表示食品超过保质期后未进行销售,故货值金额为16元(8×2),违法所得为0元。
1、警告;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华丰三鲜伊面”8袋; 3、处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6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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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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