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柯桥泽宇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汪朝珊 |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21MA2D74J7XU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诚园4幢0109室(承诺申报)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6-17
(2022)浙0603民初4655号
劳动争议
唐**
绍兴柯桥泽宇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绍柯市监处罚﹝2023﹞1360号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领取有营业执照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023年10月19日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诊室(一)对门的抽屉内发现的6根牙探针其自述无法记清供货商信息及购买数量、单价,上述产品产品名称:牙探针;佛山市雅加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备案号:粤禅食药监械生产备20150020号:产品技术要求备案号:粤禅械备0150079号:产品备案号粤禅械备20150079号;有效期:2年:生产日期:2020年04月08日,已超过保质期;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因上述产品在使用时没有记录,上述产品在超过有效期后的使用情况无法查实,故本案货值及违法所得无法计算。<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三)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规定,除责令改正外,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一、没收6根过期牙探针;二、罚款人民币20100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三)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规定,除责令改正外,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一、没收6根过期牙探针;二、罚款人民币20100元。
20100.00元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