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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奇支行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6法院公告 1裁判文书 4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磊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130600799554628W所属地区:河北省
企业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隆兴西路3199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4-09
(2024)冀0606民初82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河北保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奇支行
保定国贺糖酒销售有限公司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
2
2021-06-09
(2021)冀0602民初324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河北保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奇支行
石家庄越融担保有限公司,保定市泽正塑料制品制造有限公司,齐**,齐**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
3
2020-08-19
(2020)冀06民初60号
借款合同纠纷
河北保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奇支行
章*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0-08-19
(2020)冀06民初6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河北保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奇支行
章静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0-06-11
(2020)冀06民初60号
借款合同纠纷
河北保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奇支行
章*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0-06-11
(2020)冀06民初6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河北保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奇支行
章静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2-02-13
一、被告赵宇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河北保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奇支行借款本金40万元、截至2021年2月2日利息22,791.24元,合计422,791.24元;二、被告赵宇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河北保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奇支行利息,按照年利率10.7445%的标准,自2021年2月3日起,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三、被告陈立萍以其坐落于保定市环西北延金昌小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河北保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奇支行
赵**,陈**
裁判文书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1-26
2020-11-09
(2020)冀06民初6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河北保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奇支行与保定创客商贸有限公司、保定市一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0865440.38元
民事案件
2
2018-09-13
2018-07-30
(2018)冀民申3400号
租赁合同纠纷
保定市新市区南奇乡谢庄村村民委员会、保定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奇信用社租赁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5-09-10
2015-09-10
(2015)保民二终字第1000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保定市新市区南奇乡谢庄村村民委员会与保定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奇信用社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4-11-27
2014-11-27
(2014)新民初字第1742号
租赁合同纠纷
保定市新市区南奇乡谢庄村村民委员会与保定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奇信用社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行政处罚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没有数据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