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康祥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韩吉龙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702MA72AF9M4P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梁家墩镇清凉寺二社3号楼601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甘林草罚书字﹝2024﹞54号
2024年8月,甘肃康祥劳务有限公司在未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的情况下,在甘肃黑河硅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现场非法占用林地进行施工,造成林地被毁坏。经林调通查询,地类属性为其他林地,面积为504平方米。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毁坏林地。
1.限甘肃康祥劳务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之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处以甘肃康祥劳务有限公司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2096元一倍的罚款12096元。
12096.00元
甘州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4-11-07
2
甘林草罚字﹝2024﹞54号
2024年8月,甘肃康祥劳务有限公司在未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的情况下,在甘肃黑河硅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现场非法占用林地进行施工,造成林地被毁坏。经林调通查询,地类属性为其他林地,面积为504平方米。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毁坏林地。
1.限甘肃康祥劳务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之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处以甘肃康祥劳务有限公司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2096元一倍的罚款12096元。
12096.00元
甘州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4-11-07
3
甘林草罚书字﹝2024﹞47号
2024年6月,甘肃康祥劳务有限公司在未经林草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情况下,在甘肃黑河硅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现场进行基础开挖作业,造成草原被毁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涉嫌非法使用草原。根据甘区林鉴字〔2024〕198号,甘肃康祥劳务有限公司非法使用草原18.46亩,近三年平均产值1110.369元。
1、限于2025年4月30日前恢复草原植被。2、处以甘肃康祥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非法使用草原前三年平均产值1110.369元11倍的罚款12214.06元。
12214.06元
甘州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4-08-07
4
甘林罚书字(2024)47号
2024年6月,甘肃康祥劳务有限公司在未经林草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情况下,在甘肃黑河硅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现场进行基础开挖作业,造成草原被毁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涉嫌非法使用草原。根据甘区林鉴字〔2024〕198号,甘肃康祥劳务有限公司非法使用草原18.46亩,近三年平均产值1110.369元。
1、限于2025年4月30日前恢复草原植被。2、处以甘肃康祥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非法使用草原前三年平均产值1110.369元11倍的罚款12214.06元。
12214.06元
甘州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4-08-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