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邦尔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宜庆 | 注册资本:7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502329914262C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湖州市湖东路1877号1幢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08
(2025)浙0502民初11185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湖州邦尔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曹**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
2025-10-29
(2025)浙0502民初11186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湖州邦尔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汪**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3
2025-02-28
(2024)浙0502民初9741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章**
湖州邦尔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4
2025-01-03
(2024)浙0502民诉前调14547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湖州邦尔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费**,褚**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5
2023-06-07
(2023)浙0502民诉前调2434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章**
湖州邦尔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6
2023-01-18
(2022)浙0502民初5690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湖州邦尔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刘**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7
2022-11-01
(2022)浙0502民初5689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湖州邦尔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徐*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8
2022-11-01
(2022)浙0502民初5688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湖州邦尔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常**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9
2022-05-10
(2022)浙0502民初1327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孔**
湖州邦尔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10
2020-09-22
浙湖吴兴劳人仲案(2020)253号
章**
湖州邦尔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2-12
(2025)浙0502民初11185号
劳务合同纠纷
湖州邦尔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曹**
裁判文书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
2025-10-14
(2025)浙0502民初11185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湖州邦尔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曹**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3
2023-02-09
(2022)浙0502民初5690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湖州邦尔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刘**
裁判文书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4
2022-12-13
(2022)浙0502民初5688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湖州邦尔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常**
裁判文书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5
2022-11-17
(2022)浙0502民初5690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湖州邦尔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刘**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28
2020-12-14
(2020)浙0502执3262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湖州邦尔骨科医院有限公司、杭州彼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0-05-28
2020-05-06
(2020)浙0502民初60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湖州邦尔骨科医院有限公司与杭州彼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00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18-05-31
2018-01-26
(2018)浙0502民初12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湖州邦尔骨科医院有限公司与湖州久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7-11-27
2017-11-27
(2017)京0105民初78430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北京河图创意图片有限公司与湖州邦尔骨科医院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湖吴卫职罚﹝2025﹞7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湖吴卫职罚〔2025〕7号 案件名称:湖州邦尔骨科医院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案 被处罚人名称:湖州邦尔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名称:王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湖州邦尔骨科医院有限公司未按照GBZ 98-2020《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及监护规范》5.1.4的要求安排从事放射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间隔周期超过2年。 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人民币510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吴兴支行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湖州市吴兴区卫生健康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6年1月9日
对湖州邦尔骨科医院有限公司予以如下处罚:警告;罚款金额:51000元;
51000.00元
湖州市吴兴区卫生健康局
2026-01-09
2
湖吴卫医罚﹝2024﹞10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湖吴卫医罚〔2024〕10号 案件名称:湖州邦尔骨科医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 被处罚人名称:湖州邦尔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名称:王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2月26日,湖州邦尔骨科医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填写毕某意病历资料。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已构成违法。 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吴兴支行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湖州市吴兴区卫生健康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对湖州邦尔骨科医院有限公司予以如下处罚:警告;罚款金额:10000元;
10000.00元
湖州市吴兴区卫生健康局
2024-03-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