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乐卖特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余金连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1MA39A7813X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孙渡街道梦祥路509号三千套B区1层B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赣丰市监处罚﹝2026﹞273号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本地茄子”(购进日期:2026-05-06),经湖南山水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本地茄子检验项目:镉(以Cd计),计量单位:mg/kg,标准指标:≤0.05,实测值:0.063,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GB 5009.15-2023(第二法),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未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和产品的合格证明,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购进日期为2026.05.06的不合格的本地茄子的数量是119.5172Kg,进价是7.24元/Kg,售价是9.38元/Kg,货值金额1121.1元。产品全部销售完,违法所得为255.8元,无进销货票据。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参照《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四条第三款:“减轻行政处罚是指适用法 定行政处罚最低限度以下的处罚种类或处罚幅度。包括在违法行为应当受到的一种或者几种处罚种类之外选择更轻的处罚种类,或者在应当并处时不并处,也包括在法定最低罚款限值以下确定罚款数额。”之规定,我局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255.8元; 2、罚款8000元,罚没款合计8255.8元,上缴国库。
8000.00元
丰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