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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逸之泉实业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蔡元斌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311858784A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康乐花园41号1至8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深龙华消行罚决字﹝2024﹞第0210号
2024年7月2日,我大队对位于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康乐花园41号1至8楼的深圳市逸之泉实业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你单位消防控制室有两名值班人员,其中李珍德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证且能熟练操作消防联动控制器,高兴军未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证,属于(高层民用建筑)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的消防违法行为,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给予深圳市逸之泉实业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2600.00元
深圳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8-01
2
深龙华公(清湖)行罚决字﹝2024﹞3556号
不按照规定准确、如实、及时登记录入、传送旅客信息
决定给予深圳市逸之泉实业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罚款壹仟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3日内改正。
1000.00元
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
2024-05-16
3
深龙华公(清湖)行罚决字﹝2023﹞46027号
不按照规定准确、如实、及时登记录入、传送旅客信息
决定给予深圳市逸之泉实业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罚款贰仟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
2000.00元
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
2023-11-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