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北京麦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袁伟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14MAC7BBEK8W所属地区:北京市
企业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路松街75号院1号楼4层401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2-21
(2025)京0107民初633号
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
济南一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北京麦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昌﹞文执罚﹝2025﹞第000018号
2025年06月10日,我单位接到群众举报称,北京麦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消费。2025年06月12日,我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张月婷(01001221016)、王爱涛(01001221008)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路松街75号院1号楼4层401的北京麦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举报线索核查。经查证,该公司从事歌舞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证照齐全。06月08日18时29分至21时11分在V11包间接待了未成年客人,客人消费266元。06月10日,工作人员将266元全数退还至未成年客人家长。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构成了设置经营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场所或违法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以上场所或未尽到提醒未成年人及核验证件义务的行为。该公司违法情节轻微,未受过行政处罚,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刑事案件等,未造成严重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5年06月10日,我单位接到群众举报称,北京麦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消费。2025年06月12日,我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张月婷(01001221016)、王爱涛(01001221008)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路松街75号院1号楼4层401的北京麦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举报线索核查。经查证,该公司从事歌舞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证照齐全。06月08日18时29分至21时11分在V11包间接待了未成年客人,客人消费266元。06月10日,工作人员将266元全数退还至未成年客人家长。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构成了设置经营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场所或违法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以上场所或未尽到提醒未成年人及核验证件义务的行为。该公司违法情节轻微,未受过行政处罚,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刑事案件等,未造成严重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并参照《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北京麦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
10000.00元
北京市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07-23
2
昌消行罚决字﹝2023﹞第100275号
北京麦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给予北京麦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二万七千六百元整的行政处罚
27600.00元
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3-12-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