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荣禾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魏玉军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784MA94KPAP2K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兴安街道大黑埠子村村南600米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丘市监处罚〔2026〕18号
现已查明,黄冈市黄商三利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三批次被抽检不合格大姜抽检情况如下:一、2025年1月16日,对浠水县昌兴百货超市销售的生姜进行了抽样检验,经黄冈大别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NO:KW202501077,不合格项:噻虫胺残留量(标准指标:≤0.2mg/kg,实测值0.44mg/kg,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GB 23200.39-2016);二、2025年3月6日对黄州区陆顺副食便利店销售的“生姜”进行了抽样检验,经黄冈大别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NO:KW202502075),不合格项:噻虫胺残留量(标准指标:≤0.2mg/kg,实测值0.74mg/kg,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GB 23200.39-2016);三、2025年5月26日,对湖北黄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明珠购物中心销售的“生姜”进行了抽样检验,经黄冈大别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NO:KW202506630,不合格项:噻虫胺残留量(标准指标:≤0.2mg/kg,实测值0.32mg/kg,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GB 23200.39-2016)。
已查明,上述被抽检不合格生姜是均是由当事人销售给黄冈市黄商三利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当事人与黄冈市黄商三利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有固定合作交易关系,当事人根据订单要求从本地收购生姜然后销售给黄冈市黄商三利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经调查,当事人在采购上述不合格生姜时,未建立进货查验台账,购进数量、购进价格、供货商等信息无法查明,无法查明其违法所得,但当事人在购进后对生姜自费进行过第三方检测,检测结果合格。
另查明,上述不合格生姜黄冈市黄商三利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全部销售完毕,该公司也对不合格生姜进行召回,但未有消费者进行退回。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5000(大写伍仟元整)元。
5000.00元
安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