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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顺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4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贾明刚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30609741549770H所属地区:河北省
企业地址:保定市徐水区遂城镇谢坊营村北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0-17
(2023)闽0581民初6741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
张**,河北顺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石狮市瑞玲便利店,王*
石狮市人民法院
2
2023-09-05
(2023)闽0581民初6741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顺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王*,石狮市瑞玲便利店,张**
石狮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4-01
2021-12-24
(2021)京0101民初25272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芙蓉兴盛福达超市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保徐市监处罚﹝2025﹞33-08号
河北顺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灌装车间灌装设备、场所未保持清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罚款5000元整。
5000.00元
保定市徐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5-09-11
2
保徐市监处罚﹝2024﹞33-25号
河北顺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条码转让他人使用的行为违反了《河北省商品条码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项
罚款4000元整
4000.00元
保定市徐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4-12-13
3
保市监处罚〔2024〕406号
当事人负责人贾成永受山东枣庄周某(电话:13863209233)委托,为其生产“牛栏山陈酿酒”。周某为贾成永提供了“牛栏山陈酿酒”外包装箱皮1300个、标签14000个、瓶盖14000个,两人口头商定先生产1000箱,以每箱33元的价格卖给周某,周某于2024年6月5日向贾成永支付了现金33000元,贾成永开具了收据。贾成永收款后开始生产,至案发共生产了978箱(每箱12瓶,每瓶500ml)。当事人共生产销售“牛栏山陈酿酒”978箱,每箱33元,货款共计33000元,酒液成本每箱22元,利润每箱11元,共计10758元,计为违法所得。
罚款18.0758万元,没收侵权商品,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180758.00元
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09
4
保徐市监处罚﹝2024﹞42-14号
涉嫌商品条码转让他人使用
罚款3000元整。
3000.00元
保定市徐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4-08-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