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地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福安坂中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微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981MACEK8360T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福安市富春大道2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市监坂处罚﹝2026﹞3号
当事人与福安融地置业有限公司在2020年9月21日签订《滨江印公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2023年9月20日自动续约。2024年1月1日当事人开始收取滨江印公馆物业费,履行物业职责。当事人的福安宏地滨江印公馆的16部电梯﹝设备监察识别码分别为:TJ19074、TJ19075、TJ19076、TJ19077、TJ19078、TJ19079、TJ19080、TJ19081、J20018、TJ20019、TJ20020、TJ20021、TJ20567、TJ20568、TJ20569、TJ20570﹞的下次检验日期为2024年9月。2024年8月28日,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宁德分院开具电梯检验的福建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给当事人,通知当事人及时缴费并检验电梯。电梯维保单位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也多次提醒并于2024年9月25日向当事人发送了《关于电梯年检即将到期的提醒函》,告知当事人及时缴费并检验电梯,否则年检到期后应停止电梯的使用。当事人在2024年9月27日缴纳电梯检验费用。当事人的上述16部电梯在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2024年9月30日﹞届满前未取得检验合格报告。当事人上述16部电梯从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13日一直正常使用。2024年10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检查过程中,当事告知执法人员电梯由福安融地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与当事人无关,隐瞒了电梯实际使用情况。当事人上述16部电梯于2024年10月14日取得检验合格报告。另外2024年10月21日,福安融地置业有限公司将上述16部电梯的使用单位变更为当事人。
罚款
60000.00元
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1
2
安市监坂处罚﹝2025﹞8号
当事人的16部电梯在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2024年9月30日﹞届满前未取得检验合格报告。通过视频核查16部电梯中设备监察识别码分别为TJ19074、TJ19075、TJ19076、TJ19081的4部电梯从2024年10月1日至案发一直正常使用。
罚款
210000.00元
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