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松嫩面包狼蛋糕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蔡东锋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1121MA19KMPB52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步行街中段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嫩江市监处罚〔2025〕43号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3月3日对嫩江市松嫩面包狼蛋糕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在该店裱花间操作台上发现1瓶已拆封的“顶好添之彩”食品添加剂复配着色剂(大红色),该食品添加剂具体信息如下:净含量:250毫升,制造商:广东添之彩食用色素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4年6月6日,保质期:24个月,使用范围:果蔬汁(浆)类饮料。另外在该店现场发现了2盒待销售的彩虹蛋糕(标价10元/每盒),当事人称在制作该蛋糕中使用了该食品添加剂,执法人员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一份,并进行了拍照。当事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涉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四项之规定,对上述涉案食品添加剂、食品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现场送达了嫩市监强制﹝2025﹞9号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3月3日经领导审批予以立案调查。
调查认定的事实:执法人员经现场查看进货票据和进货查验记录,该添加剂是2025年2月25日从黑龙江省永业商贸有限公司购进的,购进1瓶,购进价格每瓶12元。经询问当事人确认了该食品添加剂用于制作本店销售的彩虹蛋糕,故货值金额12元。因该店没有销售记录,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1、没收超范围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食品(财物清单:嫩市监(扣)清字〔2025〕9号);
2、罚款人民币1500元。
1500.00元
-
2025-04-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