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蒙自辉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聂文成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2503MA6Q4JW76F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天马路4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蒙消行罚决字﹝2025﹞第0055号
红河州蒙自辉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 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5〕第0454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蒙消限字〔2025〕第 0087 号)、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现场视频等证 据证实。
红河州蒙自辉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天马路49 号,法定代表人:聂文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503MA6Q4JW76F)。 现查明 红河州蒙自辉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5〕第0454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蒙消限字〔2025〕第 0087 号)、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现场视频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红河州蒙自辉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红河州蒙自辉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以上两项合并执行,现决定对红河州蒙自辉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35000.00元
蒙自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5-09-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