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锋区万通摩托车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韩丹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04MA1A3M0D0X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南浦街道南岗委1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齐铁市监处罚〔2025〕94号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经监督抽检判定为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于2025年6月7日通过自称生产企业的业务员刘松树处购进,进货价格980元/辆,共进货2辆,2025年6月4日微信支付给刘松树进货款。当事人该批电动自行车抽样基数2辆;其中检样1辆,备样1辆,检样车辆编码:349222408000606,备样车辆编码:349222408000629;商标:天峰顺风鸟;规格型号:TDT03Z;生产日期:2025年6月7日;标称生产企业:天津美铃达电动车有限公司,生产地址:天津市武清区石各庄镇李各庄村;标称执行标准: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42295-2022及第1号修改单《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标准;标称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编号:2022151119044676,发证日期:2024年12月5日;销售价格1100元/辆。2025年7月16日,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抽样人员抽检现场支付购样费1100元,检样带回进行检验,备样保存于当事人经营场内。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5日出具了《检验检测报告》(报告编号:TXZJ/20250716242)。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充电器与蓄电池、标识与警示语、互认协同充电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42295-2022及第1号修改单《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标准,依据《黑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5年版)》,判定为被抽检产品不合格。当事人涉嫌销售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共计2辆,进货价格980元/辆,销售价格1100元/辆,产品货值金额2200元,扣押1辆,抽样时购买1辆,违法所得120元。
1.没收不合格电动自行车1辆(车辆编码349222408000629);
2没收违法所得:120元;
3.处货值金额1.1倍罚款:2420元;
罚没款合计:2540元。
2420.00元
-
2025-12-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