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金乐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倩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40322MA2W414D65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五河县头铺镇孙坪小区2号楼201-20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五市监处罚〔2024〕196号
经查,当事人陈述于2024年3月9日从张杰处购进生姜14.5kg,购进价7.2元kg/元,销售价5.36元/Kg,货值金额77.72元;从蚌埠市淮上区田中成水果经营部购进香蕉90kg,购进价4.2元/kg,销售价4.76元/kg,货值金额428.4元;从徐其军手中购进大红椒19kg,购进价4.72元/kg,销售价5.96元/kg,货值金额113.24元;2024年3月12日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依法对当事人经营的2024年3月12日批次的生姜、香蕉、大红椒分别进行抽样检验,2024年4月2日我局收到安徽科博产品检验研究院出具报告编号分别为NO:F24CCHA10241、NO:F24CCHA10249、NO:F24CCHA10244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2024年4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上述三份《检验报告》和三份《国家食品安全抽样结果通知书》,编号分别为NO:F24CCHA10241、NO:F24CCHA10249、NO:F24CCHA10244,当事人予以确认签收,并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现场未发现检验报告中标称的批次为2024-03-12的不合格生姜、香蕉、大红椒。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当事人于2024年4月7日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当事人陈述上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均销售完毕,经营收入619.36元。当事人提供的购进凭证与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者不相符,未核对供货者等有关信息,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本案对照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尚不够成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1;罚款叁仟元; 2;没收违法所得陆佰壹拾玖元叁角陆分。
3000.00元
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