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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东晨延年大药房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坤注册资本:5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220204MAC0DJAEXJ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临江街临江西区4号楼网点、4号楼10号网点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吉市市监综药处罚﹝2025﹞05015号
经调查,当事人于2022年10月27日从吉林省东信医药有限公司购进了生产企业为山东益健药业有限公司、批号为220903、规格为20mg*30粒/盒的药品“奥美拉唑肠溶胶囊”2盒,上述药品于2023年6月30日前全部销售,销售价格为18元/盒。据王鸿微称,该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名称变更为吉林东晨延年大药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王坤,经营场所变更为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临江街临江西区4号楼网点、4号楼10号网点。本案货值金额36元,违法所得36元。本案对照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依据《中华人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未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或者使用的药品是假药、劣药的,应当没收其销售或者使用的假药、劣药和违法所得;但是,可以免除其他行政处罚”之规定,本案建议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36元。
-元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15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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