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永亮大件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方永亮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110MA1BGHJP85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洪镜街304楼1单元1层02号(住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黑0106交罚(2026)572号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哈尔滨市香坊区水务和交通运输管理局
2026-03-09
2
内交综执(三)15普罚(2026)001号
2026年2月4日0时51分经收费站工作人员举报发现,在G10高速公路K1420+676m满洲里收费站处,哈尔滨永亮大件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车辆牌号为黑AS5252·黑AK982超(九轴,其中牵引车为三轴)超限运输车辆,载运机床一个,车辆行驶方向由吉林省四平至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许可证号:A2200002026020297657)上记载车货总体外廓尺寸及总重车货总长25米,车货总宽3.75米,车货总高4.5米,车货总重90吨。经勘验:黑AS5252·黑AK982超(九轴,其中牵引车为三轴)超限运输车辆车货总长22米,车货总宽4.5米,车货总高3.7米,车货总重80.13吨,与超限运输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八项:“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的规定,认定车辆牌号为黑AS5252·黑AK982超(九轴,其中牵引车为三轴)的车辆为超限运输车辆
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陆佰元整(16600.00)元
16600.00元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6-02-04
3
黑0109交罚(2025)287号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案涉车辆:黑AZ710超-半挂车)
给予罚款壹仟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哈尔滨市双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5-12-10
4
黑0106交罚(2025)499号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哈尔滨市香坊区水务和交通运输管理局
2025-10-09
5
湖路政罚〔2025〕02140
2025年5月22日10时27分,湖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华育雄、吴宏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5-05-2203:21:17车号为黑AAH332在G104(杨鹿线)长兴方向K1354+1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74.05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5.05吨。
-
4685.00元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6-27
6
豫宛交执法罚字2025第0409001号
哈尔滨永亮大件运输有限公司 大件运输车辆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 案
罚款人民币陆佰伍拾元整
650.00元
南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5-04-18
7
粤惠东交罚﹝2024﹞03235号
哈尔滨永亮大件运输有限公司使用黑AAX594重型半挂牵引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决定立案查处。
罚款人民币陆仟伍佰元整(6500元)
6500.00元
惠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4-11-27
8
J371725202400002
2023年12月31日 16时50分,郓城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郓城县随官屯对孟繁星驾驶的黑EQ8763(黄色)、黑A4077超(其他)实施行政检查,执法人员李新德(****),马春丽(****)向孟繁星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孟繁星驾驶的黑EQ8763(黄色)、黑A4077超(其他)从四川乐山装载两辆牵引车运输到山东梁山,驾驶员提供了牵引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挂车临时行驶车号牌,经检查:黑A4077超(其他)挂车隶属于:哈尔滨永亮大件运输有限公司,车辆类型为:重型低平板半挂车,挂车载运两辆牵引车,当事人与执法人员共同测量车货实际尺寸为:17500*3000*4980,该车辆未申请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该公司道路货输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车货高超限),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对勘验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认真听取了当事人陈述,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自愿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证据:现场笔录、勘验笔录、询问笔录、现场执法照片等。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郓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4-01-01
9
昆山交路执﹝2023﹞6302号
辖区公路擅自超限载运输
捌仟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8000.00元
昆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3-12-08
10
昆山交路执﹝2023﹞6301号
辖区公路擅自超限载运输
捌仟伍佰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8500.00元
昆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3-12-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